《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取消,關注免稅車申請條件新變化
《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取消,關注免稅車申請條件新變化
中企誠誼2020/09/17
教育部關于取消《留學回國人員證明》的公告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減證便民、優化服務的決策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簡化留學回國人員辦事程序,方便廣大留學回國人員工作和生活,教育部決定取消《留學回國人員證明》。現公告如下:
一、自2020年11月1日起,取消《留學回國人員證明》。自2020年10月1日起,駐外使領館不再受理開具申請。2020年9月30日前已提交申請的,駐外使領館根據留學人員意愿提供相應服務。已經受理、使領館開具時間晚于2020年11月1日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仍然有效。
二、《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取消后,相關部門和單位根據實際需要,可通過留學人員提供的國外院?;蚩蒲袡C構錄取材料、國外院校頒發的學位證書或畢業證書、國外院?;蚩蒲袡C構出具的學習進修證明材料或留學人員自愿在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開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等認定留學人員身份和經歷,可通過留學人員護照及簽證、出入境信息、回國行程票據等確定留學人員在外留學期限。
教育部
2020年9月17日
隨著教育部自2020年11月1日起取消《留學回國人員證明》,留學回國人員購買免稅車向海關申報需提交的材料勢必將隨之調整,目前海關總署尚未針對取消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后的免稅車審核條件和提交材料作出回應和調整,請您關注我們的網站及公眾號“中企誠誼留學生免稅車”,我們將第一時間發布海關總署的最新政策規定。
為避免海關政策變化影響您申請免稅車,建議已經回國并已開具《留學回國人員證明》的同學們盡快聯系中企誠誼總部或駐全國各地分支機構辦理海關申請手續;尚未開具證明的同學盡快聯系使領館辦理,各使領館在9月30日前依然受理申請開具證明。
《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取消,關注免稅車申請條件新變化
中企誠誼2020/09/17
教育部關于取消《留學回國人員證明》的公告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減證便民、優化服務的決策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簡化留學回國人員辦事程序,方便廣大留學回國人員工作和生活,教育部決定取消《留學回國人員證明》。現公告如下:
一、自2020年11月1日起,取消《留學回國人員證明》。自2020年10月1日起,駐外使領館不再受理開具申請。2020年9月30日前已提交申請的,駐外使領館根據留學人員意愿提供相應服務。已經受理、使領館開具時間晚于2020年11月1日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仍然有效。
二、《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取消后,相關部門和單位根據實際需要,可通過留學人員提供的國外院?;蚩蒲袡C構錄取材料、國外院校頒發的學位證書或畢業證書、國外院?;蚩蒲袡C構出具的學習進修證明材料或留學人員自愿在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開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等認定留學人員身份和經歷,可通過留學人員護照及簽證、出入境信息、回國行程票據等確定留學人員在外留學期限。
教育部
2020年9月17日
隨著教育部自2020年11月1日起取消《留學回國人員證明》,留學回國人員購買免稅車向海關申報需提交的材料勢必將隨之調整,目前海關總署尚未針對取消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后的免稅車審核條件和提交材料作出回應和調整,請您關注我們的網站及公眾號“中企誠誼留學生免稅車”,我們將第一時間發布海關總署的最新政策規定。
為避免海關政策變化影響您申請免稅車,建議已經回國并已開具《留學回國人員證明》的同學們盡快聯系中企誠誼總部或駐全國各地分支機構辦理海關申請手續;尚未開具證明的同學盡快聯系使領館辦理,各使領館在9月30日前依然受理申請開具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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